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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收听雪球和喜马拉雅联合出品的财经有深度雪球国内领先的集投资交流交易一体的综合财富管理平台,聪明的投资者都在这里。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主播匪石,今天分享的内容叫发电用的大坝能用几百年?来自十三香烤冷面。
这几天逛雪球的时候,有人对长江电力水坝的折旧问题提出了质疑,即水坝的折旧年限是否代表真实的折旧?评论下面两拨人吵的不可开交。正反双方也分别给出了自己的理由。
认为不能算作隐藏利润的,给出了三点理由①长年实践总结出会计准则没有错,给水坝预估的使用年限是合理的;②水坝寿命50年,会计按40年折旧,提前折旧完,在本质上是加大前期税费抵扣行为,导致折旧完之后税费支出增加。③支出增加,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利润实际是下降了。
认为可以算作隐藏利润的,觉得长江电力水坝的折旧年限财务报表估计少了,等折旧计提完之后,利润就会增加了。
正反两边说的其实都挺有道理,但是都没有拿出相关的依据来。刚好我最近正在看长江电力的财报,而且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关系到长江电力的估值,因此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对两方的论据进行了求证,并结合求证的过程谈一谈我自己的一些思考。
1、会计角度看水坝折旧年限
我们先看一下长江电力采用的折旧方法:对挡水建筑物采用的折旧方法是直线法,折旧年限是40~60年,而且没有给残值。更加重要的是,在年报中提到,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意思就是说,复核过程中如果发现使用寿命增加了,会进行调整。这与《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基本是一致的。既然如此,那水坝的合理使用年限应该是在40~60年之间。
2、工程角度看水坝合理使用年限
从评论的另外一方给出的论据,我查阅了水利行业的相关标准文件。根据水利行业的行业标准的要求,工程级别为I级和II级的发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
根据标准中的规定,只要发电装机容量大于300MW就属于II级工程级别了。而长江电力目前所管理的六座水电站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葛洲坝、三峡的发电装机容量都是大于300的,也就是说六座水电站的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
这就与年报中的折旧年限产生出入了。既然有行业标准规定了发电水坝的使用年限,为什么会计准则却没有采用?
3、我的发现和理解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我把上面几个文件的全文反复读了几遍,有几点发现。
第一、会计上说的挡水建筑物和行业标准里面说的水利水电工程说的是一个意思,都是指的水坝。但水坝是由多个部件构成的,并不是说水坝的合理使用年限是100年,其所有部件的合理使用年限都是100年,比如标准里面就提到I级和II级永久性建筑物中闸门的合理使用年限是50年。
同时提到“次要结构和构件或需要大修、更换的构件的合理使用年限可比主体结构的合理使用年限短,缺乏维修条件的结构或构件的使用年限应与工程的主体结构的合理使用年限相同。”
第二、曾有投资者问过水电站的发电寿命,长江电力回复说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依据行业特点和资产特性来选择。
为此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在水利行业的《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中找到了关于相关的折旧年限规定,规范中对各个子项的折旧年限都做了规定。
结合查询到的资料,大胆猜测年报中的挡水建筑物折旧年限是综合行业规定、经济性等多个因素给出的。而行业标准中大坝的合理使用年限是指经过大修、小修、修补等措施之后才能达到到年限,两者的角度是不一样的,一个是从经济性的角度(大修、小修这些是需要钱的,修了之后也要算到折旧中去),一个是从实际使用年限的角度。至于具体大坝折旧年限结束之后对利润的影响有多少,与维护所需要的花销、大坝各个部件的投资额有关,属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部分了。
4、股票投资需抱求真务实的态度
在网上求证这件事的过程中,发现很多自媒体直接就上结论,“大坝的实际折旧比电站的实际折旧年限要少很多”,然后再根据这一推论,推出很多结论。但对“大坝的实际折旧比电站的实际折旧年限要少很多”这一基础论据没有进行仔细论证,然后大家又互相抄袭,导致网上出现了很多不真实、结论不扎实、没有数据的文章,加上现在生成式AI的出现,更加加速了这一现象,导致我们周围的信息充斥着很多不真实的信息,甚至是真实信息中夹杂着部分不准确或错误的信息。
作为投资者,这就需要我们在享受信息大爆炸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分辨能力,抱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对获取到的信息进行仔细的甄别,以免冲动买入,造成投资亏损。